公告日期:2019-11-20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19-032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6 年 6 月 22 日,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 2016023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2)。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40 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3 号),处罚结果如下: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一、责令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二、对龚东升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三、对胡慷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 ( 财 政 汇 缴 专 户 ) 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营 业 部 , 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治理体制、强化内部控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对广州仲裁委做出的仲裁裁决仍存异议,将继续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 年 11 月 20 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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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600857股吧 http://600857.h0.cn公司名称:宁波中百
股票代码:sh600857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百货
所属地区:浙江
公司全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Zhongbai Co., Ltd.
公司简介:宁波中百公司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经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公司始终秉承稳健、务实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商业、物业类资产经营为主,辅之类金融业务和股权投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零售行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在做出积极有效的转型,公司一方面正视互联网所带来的影...
注册资本:2.2亿
法人代表:应飞军
总 经 理:应飞军
董 秘:严鹏
公司网址:www.600857.com.cn